总序
《英国社会转型研究丛书》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英国史研究领域的又一项成果,通过这项研究,我们希望对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社会方面的各种变化进行深入的探讨,进而寻找一些对中国现代化有益的启迪。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现代转型的国家,英国确实很值得了解。工业革命改变了社会结构,原有的社会体系容不下新的变化,于是冲突就出现了,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比如劳工问题、妇女问题、犯罪问题、贫穷问题、教育问题、儿童问题、人口结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传统的农业社会是被自然消化的,溶解在农村共同体之中。工业革命把它们分解成一个一个单独的问题,而且每一个问题都可能变得非常严重,影响国家的整体发展。由于美国是现代化的先行者,它是在茫然中逐步意识到这些问题的,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发现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社会也是快速变化的,单凭积累财富无法解决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不予解决,就会引发混乱,影响国家大局稳定,造成严重后果。在弄清楚这个道理后,英国又用更长的时间去设法解决这些问题,而解决的过程又非常承难曲折,充满挑战,绝非一蹴而就。所以,了解这些过程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很有必要了,它能提供很好的知识参照,为思考中国的间题开启路径。
我们这套丛书的目的就是通过深入的学术研究,了解英国的那些问题,探讨其解决方案,评估其结果。从历史的发展看,英国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是基本成功的,工业革命造成的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到20世纪下半叶差不多都解决了,从那个时候起,英国社会就一直相对稳定,很少发生严重冲突。当然,新的问题也会产生,比如英帝国解体遗留的有色人种移民问题,由此引发的种族隔阂和文化差异问题等,这些问题又需要人们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我曾多次说过:任何国家的现代化必须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建立现代国家,二是发展现代经济,三是建设现代社会。建立现代国家是现代化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便不能展开现代化。发展现代经济是现代化的关键内容,由此而形成工业社会。建设现代社会是现代化过程中最艰巨的任务,随着工业社会的出现,整个社会都要发生变化,引发一系列深刻的社会变革;而现代化能否成功,往往取决于社会现代化能不能完成。在英国,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从都铎王朝就开始了,经历漫长的变化到18世纪才基本结束。接下来就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启动了工业革命,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第三项任务几乎与工业革命同时出现,但人们的认识非常滞后,一直到19世纪下半叶才认真执行,进入了所谓的“改革年代”。由此,我们看到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逐一解决了工业革命带来的许多问题。经过大约一个世纪的努力,第三项任务才大体完成了,一个比较清晰的现代国家在英国出现。为完成这三项任务,英国差不多用了五百年时间!
英国是第一个进入现代转型过程的国家,因此它不慌不忙(事实上是不知不觉)地完成了这三项任务;而且,这三项任务几乎是一项接一项出现的,因此相比于其他国家,英国的发展过程相对悠闲(而且缓慢)。然而对其他国家来说,就不能如此不慌不忙、不紧不慢了,因为作为现代化的后来者,它们必须“追赶”,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所以在其他国家,现代化的三项任务经常是重叠的,也就是一项任务套一项任务,也许同时呈现在人们面前。如此之下,英国的经历就相当重要了,我们看一看英国的经历,就应该知道现代化需要解决哪些问题,以及会碰到哪些问题,还有英国是如何解决的。后起国家的领导者们尤其需要了解这些,以便他们在领导国家的过程中多有远见,少走弯路。
中国现代化面对着这种情况,中国的现代化有一种紧迫感。就目前而言,中国现代化大体上处在第一项任务基本完成、第二项任务成绩斐然、第三项任务刚开始被人们意识到并开始打算去完成的阶段上。为此,这套书就把重点放在英国社会转型研究方面了,以期对读者们有所启示
2020年2月2日,于北大
导论
社会转型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英国社会转型也是一样。城镇社会的转型是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代化现象。
若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英国也一样经历了多次社会转型:从原始社会到罗马统治不列颠时期的奴隶社会,再到盎格鲁一撒克逊(Anglo-Saxon)人的初步封建化,以及诺曼征服加速了封建化的进程。随着都铎王朝的宗教改革、大西洋贸易的展开,英国一方面在政治上建立了有限专制的新君主制,另一方面在经济上开始了土地的大规模流转,促进了新兴的乡绅阶级的诞生,推动了海外冒险,为资本主义的崛起创造了条件。从原工业化到工业革命,英国逐步走过了从商业资本主义到工业资本主义的道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的福利社会建设又在某种程度上以“社会主义”元素探索着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若从时代来分析,一般认为18一19世纪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一个大的社会转型;英国从传统的乡村农业社会,转变成一个城市工业社会。若再往前推,就是西方人所谓的“地理大发现”及乡村工业化,把公元1500年左右作为重大的转折点,目前中国学界几乎都把它作为世界近代史的起点。然而,近20年来这种观点已经受到了很多的挑战,有观点认为近代早期的许多特征其实早在公元1500年前,甚至在公元1300年前就已经存在。因此,英国社会的转型,也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①
若从人类聚居方式来看,人类文明经历了游牧民的帐篷文明、农耕社会的村镇文明和工业社会的都市文明。在游牧状态下,只有广阔的游牧区域,还没有相对集中的文明点。到农耕时代,形成了村、镇、市的人类聚居方式,城镇成为广阔的农村腹地的商业中心。城镇与区域腹地犹如岛屿与海洋,城镇只是区域腹地中的一个个孤岛,再辉煌、再繁华,也只能像一颗颗星星,虽然能照亮一定的区域,但光照的范围毕竞有限。到工业化之后,从城市到都市的发展,意味着人类迈向聚居的更高级形式,并且这也成为人类主要的聚居方式。这时,城市和都市使文明向前发展,高密度聚居文明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并且以城市为中心点,不断向区域扩展。
若从城镇化本身来看,除了罗马统治时期植入式的罗马式城市外,英国社会转型至少发生了以下四次。
第一次发生在中世纪,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出现了第一次本土城市化,涌现出了大量的城镇或市场城镇。虽然还不能说此时已经形成城镇体系,但城镇数量的增长是公认的事实。其中有自然增长的城市,有封建领主“种植”的城市。日后这些城市有的成长,有的日渐消亡。这次城镇化的特点是低层次的、地方性的。
第二次为近代早期原工业化时期的城镇化。在一些原来农业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涌现出了原工业,出现了“工业村庄”和“工业城镇”,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乡村的面貌。这个阶段的城镇发展特点是区域性的,而且是典型的小城镇化。
第三次则伴随着工业革命而来,出现了现代的城市化浪潮,其显著特点是城市化速度快、程度高、幅度大,从功能角度和规模等级来看,都形成了完整的城市体系。这个城市体系包括工业城镇、矿业城镇、交通枢纽城镇(运河、铁路和港口城镇)、休闲城镇、综合性城镇等,彻底改变了人类生产与生活的方式。这个阶段的城市化进程,不仅使城镇数量大增,而且令城镇的内部和外部空间都得到极大扩展,使城镇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支配性力量。
第四次是后工业社会或者说信息社会的来临。这个时期,英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顶点,人口中绝大部分都已经生活在城镇和城市。因此,这个时期走上了“逆城市化”的浪潮:一方面,tuin怎么念,人口总体上都已经生活在城市,甚至生活在城市群/集合城市里;但另一方面,城市中心的人不断向外郊迁移,甚至向远郊和乡村地带迁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新形式的小城镇的发展。这时候的小城镇甚至乡村都不再以当地的农牧业地带为经济和资源腹地,而成为一种以居住与生活为重要功能的居住地。
既然城镇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进,有关城镇的术语和概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那么,就有必要首先梳理一下自古至今的城镇及其相关概念。
1.自治市、城镇、城市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从词语来说,西方的城市概念似乎来源于拉丁语。在拉丁语系中,civil和civilized基本上由civis演变而来,而civis的含义就是“居住在城市里的人”。因此,城市与文明紧密相连。美国城市社会学家、芝加哥学派的奠基人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说过“城市是文明人的天然居所”,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认为城市是“文明的最重要的发明”。
古代和中世纪的英国,城市(city)、城镇(town)、城市中心(urbancenter)、堡(burh)、自治市(borough)等等之间似乎都有着一定的区别,又有着一定的联系。
自治市一般指一个有城墙的自治的城镇,早期带有军事意义,后来逐渐转变成带有法律意义的称呼。它在历史上有多种拼法,如burg、bury、brough、burgh、burh等。它们常常作为某个词的构词成分,用来表示一个地名,如蒂尔堡(Tilburg)和爱丁堡(Edinburgh)等。据说,该词来源于德文,意为“堡”和“要塞”,后来又指个体处所,包括保护这些处所的栅栏或壕沟,多为达官贵族、王室所有。带这个后缀的地名暗示着以前它们是设防的定居地。
英语的堡(burh)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有比较明确的指代,就是指要塞,它经历了从防御性的军事要塞到市场城镇的发展过程。在8世纪以后的编年史和文献中,“burh经常用来称呼要塞”①。如阿尔弗雷德大帝(A1 fred the Great)在全国的战略地点构筑了一个由33个堡组成的完整的要塞防御体系,基本上每隔30千米就有一个。阿尔弗雷德及其子长者爱德华(Edward the Elder)都把建立堡作为重要工作。其中有的是恢复罗马不列颠时期的旧要塞,如修复了温切斯特的石头城墙,挖掘了城壕;有的是建设防御工事;有的是新建要塞。要塞的规模大小与功能不一,有很小的据点,如皮尔顿;也有原有城镇的加强堡垒,如温切斯特。许多burh是隔河相对的两个堡,由一座横跨河流的防御性桥梁连接。各个堡之间有道路系统相连,方便军队通行。如巴斯就是burh,它有一条河流穿过福斯湾。bury也表示堡,如坎特伯雷(Canterbury)的意思就是坎特堡的人。②
Borough可能就是burh,只是拼法有所差异。在《堡土地税》(BurghalHidage)的文献中,详细记载了威塞克斯的33个burh的名字,并且分配了其防御的力量,如刘易斯和梅尔纳斯伯里每个有1200海德③,而沃灵福德和温切斯特每个有2400海德。也有非常小的,如朗格只有100海德,利德福德有140海德,南安普敦有150海德。一般来说,防御1英亩④的城墙需要16海德。所以,如果1海德代表1个人的话,那么1杆⑤长的城墙需要装备4个人,维护20杆长的城墙就需要80海德;1弗隆⑥长度就需要160海德,2弗隆需要320海德,3弗隆需要480海德,4弗隆需要640海德……据此,温切斯特有2400海德,换算下来是防御3300英码①长,这与罗马城墙的长度3280英码非常接近。②在战时,每5海德需要提供1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为国王服务。阿尔弗雷德的孙子阿琴图thelstan)重申了这个规定,命令维修borough,造币只能限定在市场,并且译细规定了每个borough铸币者的人数。④在威塞克斯北面的麦西亚王国也有burh,如白金汉、伍斯特和沃里克。公元899年,麦西亚统治著埃塞雷德(Ethelred)颁发了特许状,授予伍斯特教会“要塞内与要塞外不管是在市场还是街道上属于本人的一半权利……以及对堡垒围墙(borough-wal)的贡金和犯罪罚金…一半属于教会”⑤。这样,到公元9一10世纪,borough不仅仅是一个要塞,而且还有市场功能,实际上是一个城市(civitas).⑥
到11世纪,borough就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法律意义上能分享地方政府权力的、有特权的城镇。⑦在中世纪,borough(苏格兰用burgh的形式)是指获得某种自治权的定居地。当时王室给许多城镇颁发特许状,给予他们自治的权力。自治市的正式地位,需要由皇家特许状(Royal Charter)授予。一般而言,自治市是由选举的市政当局(Corporation)管理。因此,自治市具有明显的法律和宪政含义。
自治市的概念在近现代历史上得到扩展。在1835年的《市镇自治机关法》中,把178个古老的自治市改造成“市政自治市”(MunicipalBorough),根据地产状况的标准选举权来选举产生市政机关,其他未改革的城镇可以申请援用该法,成为市政自治市。在1888年地方政府改革中,又设立了一种新型的自治市,叫作郡自治市(County Borough),在职级上等同于都、这两者都在1972年被废除。在1899年的伦敦地方政府改革中,在都市郡(Metropolitan County)下设立的第二级地方机构称为都市自治市(Metropolitan Borough)。在1986年撒切尔夫人(Margaret HildaThatcher)的地方分权改革中,由于大伦敦议会被废除,都市自治市成为独立的单一级实体。都市自治市的建制一直延续到今天。
古英语中的ceaster也一样。它早先指要塞,但可能诺曼征服后英国处于相对和平状态,因此有军事意义的称呼慢慢失去了意义,现在只能在地名后缀中看到其身影。英国人用ceaster来称呼罗马城镇,该词源于拉丁语castra,意为军队营地,也指称罗马人撤离后留下的军事要塞(forticication)①在现代英国城镇里仍有名称带ceaster或类似拼写的,如切斯特(Chester)、埃克塞特(Exeter)、温切斯特(Winchester)。还有很小的城镇,如安卡斯特(Ancaster)在12世纪时被称为Ancester,或Doncaster(唐卡斯特)。甚至在9世纪,比德的译本把伦敦译为Lunden ceaster(伦敦要塞)。有些罗马城镇,如西尔切斯特(Silchester)和罗克斯特(Wroxeter),没有延续下来成为城镇,但更多的堡垒,如比尤卡斯尔(Bewcastle)和里比切斯特(Ribchester),仍然有一定影响。总之,带ceaster或类似拼写的通常意味着英国人认为这个地方原先是罗马的防御工事,而且一般都没有错。②“这些类似的ceaster(要塞)都是由城墙带来的。”③这些地方规模大小不等,人口有多有少,历史长短不一,但都保留了罗马不列颠时期建筑风格的城墙,最初都是军事要塞,也说明城墙的保护功能是催生要塞城镇的主要动力。
另外一些原先与城镇有关的术语,也逐渐变成地名的后缀,失去了其独立的身份与地位。古英语文献中的port意为一个港口,指那些作为贸易中心的地方。它是拉丁文urbs和civitas的同义词,源于拉丁语portus,如朴次茅斯(Portsmouth)、普斯彻斯特(Portschester)、牛津(Oxford)的城镇草地就称为Port Meadow。不过交易似乎也在其他地方进行,所以长者爱德华才会命令:“只允许在port中进行交易,并且要有市场长官(portreeve)或者其他诚实可信的人作证。”“把port(市场)或者贸易地方与borough(堡)等同起来,这就说明真正的城镇人口出现了。”②
北欧海盗的入侵与短暂统治,也在英国的词汇中留下了痕迹。有贸易意味的小镇称呼一北欧语汇中的wic、wik、wich,逐渐融入了英语,成为英语地名的组成部分,以表达某种特殊的含义。
古英语中的wik也与北欧海盗有关,源于斯堪的纳维亚(Scandinavia)语言中的vik一词,用于北海沿岸的一些地名,最初意为“海湾、入口”,逐渐特指旅行商人从船只下来进行贸易的地方。④
vic和wik经常与vich混同使用。以vich结尾的聚者包括两种情况:或者是内陆的贸易中心,或者是以沿海或沿河港口为基础的贸易中心,多散布在东南部海岸地区,如伦敦称作Lundenwich,还有坎特伯雷的外港福威奇(Forwich)等。那时的伊普斯威奇(Ipswich)也是一个繁荣的交易中心。
因此,北欧语汇中的-wic、-wik和-wich成分,大多指代了贸易和市场功能。不过,大概由于北欧人在英国的影响不够大,所以这些词汇没有在后来的英语中成为城镇的称呼或单元,只是构词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其源头。
在当代话语中,城镇是比较常用的术语。城镇的中文含义也比较明确。但是,西文中的town来源比较复杂,可能与德文的Zaun、荷兰语的tuin和德意志北部斯堪的纳维亚语言中的tun有着共同的渊源。其中德文中的乙aun意为任何材料的栅栏。在荷兰语中,tuin指用栅栏围起来的空间。英语中的town指负担不起或者不允许建立城墙和其他更大规模防御工事的小型社区。在尼德兰,这个空间是一个花园,尤其是富人的花园,它往往有栅栏或用围墙圈围起来。德意志北部斯堪的纳维亚语言中的tun则指农庄间的草地,在现在的挪威语中还有类似意义。在古英语和苏格兰语中,ton、toun等等指代较多,大到农业地产,小到设防的城镇区域都有。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传统上town是有市场或集市特许状的定居地,因此成为市场城镇(market town,也译成市镇、集镇),②可见,城镇(town)主要是经济与社会意义上的定居地,是一种有别于周围农村地区的居民众多的聚居地,规模上比村庄要大。在英格兰,城镇规模小、经济实力较弱,往往负担不起建筑城墙的费用,或者不允许建筑城墙及其他大型堡垒。
城市似乎更是一种地位身份的标志,是城镇的特殊类型。它最初指有专利特许状授予城市(city)称号的地方,历史上常常需要拥有一座大教堂,不一定关乎规模大小,指一种具有非常特殊意义的、地位尊崇的城镇,后来才指一个比城镇更大、更重要的定居地。“一个相对永久性的、高度组织起来的人口集中的地方,比城镇和村庄规模大,也更为重要。”①从严格意义上说,它必然拥有一个大教堂或一个由法律授予的行政管理的实体。虽然人们习惯上也把比较大的重要的城镇称为城市,但这并不具有法定含义。可见,与当代社会不同的是,在古代和中世纪,人口数量似乎并不一定是衡量城市或城镇的标准。
中世纪的城镇和城市其实都反映了一种特权地位。那时没有现代的“自由”概念,当时“自由”更意味着“特权”,一种司法上的特权,因此城镇里的所谓“自由人”是用来描述因出身、学徒或财富而享有正式城市成员资格的人,②
中世纪西欧城市兴起后,最初一般都称“城镇”(town)。中世纪城镇都是商业交换中心,都有交易市场“market&39;”、“burgo”等、这类词语涵义更为复杂,如“borough'”就是一个含有经济、法徐和文化意义的复杂社会体,不只是人文地理意义。
中世纪里,作为主教坐落地的“大教堂城市”(cathedral town),比普通城镇吸引人口多,规模要大,于是在英国,就取两英语单词的首个字母(c、t)的连读作筒称,即“city”。①
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里,似乎也用的是“城镇”而非“城市”其中有一节英文版译成“Great Town”,而中文版译成了“大城市”。
一般而言,城市与其他定居地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规模相对大。但是城市也有其功能和特定的象征性地位,这种地位由中央当局给予。人们口语中的城市,一般是指城市性的空间而非乡村的地域。
罗马统治时期的城市,一般是由罗马人建立的设防居住地,是罗马在不列颠的统治首都。据说,中世纪早期僧侣们保留了一份传统城市的名单。不过,确切可考的,从中世纪至16世纪,英国只有伦敦是城市,所以在后来的世纪里,“The City'”或“City”就是指伦敦城。到16世纪40年代初,如何获得城市地位似乎有了标准—一把“城市”与“大教堂”联系起来,建立起给予拥有主教大教堂的城镇城市地位的传统。当时,亨利八世(HenryVⅧ)在英格兰6个城镇设立大教堂,并颁发专利状(Letters Patent)授予这些城镇城市地位。在今天看来,一些拥有城市地位的城市是非常小的,是迷你型城市,原因是这些城市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没有什么大的发展。最典型的大概是2001年人口仅1797人的圣戴维斯市。它地处威尔士西南部的彭布罗克郡,是英国人口最少的城市。另外一个城市韦尔斯则是英格兰最小的城市。它地处萨默塞特郡风景如画的中心地带,在巴斯西南约20英里②处。这是一座古老的大教堂城市,2011年人口普查时该市共有10536人其中男性482人,女性5654人。
一直到19世纪时,随着新的大教堂的建立,一批城镇才被争了城市地位。如185年曼彻斯特获得城市地位。曼彻斯特原来是一个市政自治市,它并没有主教大教堂,却有国教会收座。曼彻斯特获得城市地位开例了国教会牧座也可以获得城市地位的先例。依此,1865年里彭获得城市地位。在1877年到1888年间,特鲁罗、圣奥尔本斯、利物浦、组卡斯尔和韦克非尔德先后获得了城市地位。
1889年,伯明翰获得城市地位。不过,伯明翰不是以宗教理由而是以人口众多”及“优秀的地方政府历史”来申请的。这样又确立了一个先例,无论哪个教派的大教堂都不再是其所在地成为城市的唯一标准。于是,1893年,其他一些大城镇如利兹、谢非尔德也成为城市。1897年,布拉德福德、赫尔河畔金斯敦、诺丁汉成为城市。这三个一直是伦敦以外没有城市地位的最大郡自治市。②1905年,威尔士的卡迪夫成为城市。
虽然19世纪晚期已经试行城市地位不再与宗教有关,而是考虑人口的规模,但直到2世纪,才正式确认一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城市地位不再与大教堂相关。此后,城市地位标准多样,包括人口的规模。
另外,在英国的地名中,含有“城市”(city)一词并不一定表明该地拥有城市地位,只说明了它的历史渊源,或者有过市场功能,或者直接是一种营销策略,如白城(White City)和斯特拉特福德城(Stratford City)。但伦敦市(City of London,一般译成伦敦城、金融城或伦敦金融城)和威斯敏斯特市(City of Westminster)则是货真价实的城市。
由此可见,城镇、城市都是与村庄相对的一种定居单位,是有别于乡村的定居地,强调的是一种城市性,即有工商业或宗教活动的特色。在这个意义上,另一种用法“都市中心”就明确说出其本质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城镇似乎是一种通称,而市场城镇、自治市和城市都只是城镇中的特殊类型。其中,市场城镇主要突出其经济上的交易功能,自治市则强调政治上特殊的管理方式,城市似乎只代表名称和地位上的尊崇,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这种城镇通称,也正是本书使用的概念。
在中国,镇、城、市在起源与含义上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而且代表了个城市等级从低到高的体系。镇是中国城市体系中最基层的一个等级,往往是农村腹地的商业交换中心,现在也是基层的管理单位。当然,镇也有大小之分:有的只是本地的交易市场,相对于村镇;但有的大镇也会成为区域性的交易中心,以前一般会有大型的集市贸易,相对于乡镇。城是在镇等级之上的城镇等级,在当代中国就是所谓的县城一类。再往上是市的等级。从功能来看,则代表了从古代设防的城到主要具有经济意义的城市。古代的城主要是军事防御性的带有城墙的地域,往往也兼有行政管理的功能。在这些城之外发展出来的“市”,其实就是市场,是做生意的,这样就同时发展出了平民百姓的居住区以及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作坊区。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市”所占的地域越来越大,而城相对变小。当“城”与“市”合而为一,便形成了广义上的城市,即居住、防御、政治、经济功能合一的城市。相比较之下,英文中缺乏镇与城在术语上的区别,所以,一般只能用小城镇与城镇来指代,只有市场城镇在一定意义上类似于中国的镇。这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市场相对发达,或者说明了中国的等级体系比较发达,在对城市中心命名的时候,早就分出了等级体系。
当代英国,城市地位是由英国君主授予的。2014年,英格兰只有69个城市。城市地位主要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它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权利,唯一的权利是可以被称为城市。如大伦敦就不是一个城市,而是一个区域。虽然我们习惯上把大伦敦看成一个城市,但不能把大伦敦称为大伦敦市。而大伦敦内的伦敦城和威斯敏斯特却具有城市地位,可以自称为城导论19市。在中国,为了避免混滑,有意把伦敦市译成伦教城、金融城或伦敦金融城。
2.城镇化、城市化、都市化
Urbanization在英文中的意思非常明确,就是指人口从农村地区转移到城市地区,是城镇和城市形成的进程,是指越来越多的人在中心区域生活和工作的过程。然而,该词在翻译成中文时,出现了儿种译法:城镇化、城市化、都市化等。而这几个术语,在中文中似乎逐渐具有了不同的含义。
从词源上来说,urbanization是从urban扩展而来。而urban主要是与rural相对应的一个形容词,前者表示“城市的、城镇的、都市的、市区的”的意思,而后者表示“农村的、乡下的、田园的、乡村风味的”的意思。两个都是形容词,形容的是两种不同的人类聚集形态、不同的社会形态和不同的生活方式。
从构词上看,urbanization是从urbanize变级而来。Urbanize是一个动词,描述的是一种进程,是引起或获得城镇特性的过程,urbanization则是这个过程的名词性状态。因此,它既反映了一种动态的“化”的过程,同时又作为一个名词,表示一种结果。
The Chinese industry needs a change, in set up the strategic terrace of the higher layer and the network of the global management, I what to pay attention to more is an advantage to repair with each other。
据说,西班牙人首先使用这个术语。1867年,西班牙的城市规划师依勒德本索·塞尔达(A.Serda)在《城镇化基本理论》一书中首先使用了urbanization的概念。2O世纪以来,这一名词逐渐风行世界。①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城镇是一种通称,而城市只是城镇中的特殊类型。由此看来,与中国一般的看法正好相反,urbanization最初的含义其实应该是“城镇化”,反映了英国工业革命以后英国从乡村社会变成城镇社会的现实,其中不仅涌现出了如伦敦、曼彻斯特、伯明翰这样的大城市,而且形成了一个大、中、小城镇的等级体系。前面说过,这些大城镇大多要到19世纪中下叶才逐渐获得“城市”的法定地位。因此,无论是规模还是称呼,这个阶段是货真价实的“城镇化”。到了20世纪,城镇与城市的区别日益以人口规模来衡量。
Urbanization一词的意思本来是“城镇化”,也可译作“都市化”“城市化”。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明确将urbanization译为“城市化”呢?据北京的陈光庭研究:
现代汉语中“城市化”作为专业术语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外国引进的,恐怕对此已经没有异议。但究竟是谁,是哪一个出版物首先使用这一词汇,是由哪国文字第一次翻译成汉语的,已经难以查清。据笔者极不完全的文献调查,收入这一术语比较早的辞书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3月出版的《新英汉词典》,译为“都市化”。此后,魏津生于1979年在内部刊物《国外经济动态》(1979年第1期)发表了《世界的都市化与人口》一文,吴友仁于1980年发表了《我国社会主义城市化问题》(《人口与经济》1980年第1期),郭振淮发表了《世界城市化发展的趋势及我国城市发展若干问题》(《人口与经济》1980年第2期)。自此,几本专门研究城市的刊物相继发表了介绍“城市化”的译文、论文。1984年3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顾文选的文章《什么是城市化》,至此,“城市化”一词在中国的出版物上和学术界逐步流传起来。①
然而,后来情况变得有点复杂起来。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对西方社会的深入了解,人们发现自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的城市和城镇是全方位的发展,绝非只是大城市的发展,人口绝非只向大城市迁移。因此,“城市化”的译法似乎不大准确。另一方面,这样翻译的结果是,人们误以为“城市化”就是发展大城市,似乎直接演变成“优先发展大城市”这样的逻辑。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认识到中国不能只发展大城市,而需要考虑遍布全国的城镇发展。有人认为中国人口众多,要强调发展小城镇,控制发展大城市。于是,专门提出了“城镇化”,不叫“城市化”,由此彰显中国的“特色”。
对中国的“城镇化”概念,有人这样分析:
在我国学术论著中及其他各种场合,大体上是在如下三种含义上使用“城镇化”这一概念。
一是作为一个抽象化程度很高的概念使用,其含义完全等同于“城市化”概念。……
二是以我国的城市行政建制为依据,在将“城镇”理解为一个合成词的基础上,把“城镇化”定义为“城市化”在中国的具体形式,或者说,“城镇化”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按照中国现行的行政建制体制,城市社区包括建制市和建制镇两类。建制市即通常所说的“城市”,分为县级市、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省级市(直辖市)4个行政级别。建制镇即通常所说的“城镇”或“小城镇”,只有乡(科)级一个行政级别。在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下,没有改成建制镇的乡政府所在地(通常都是重要的集镇)的人口管理按城镇户籍制度管理,因而也与建制镇一样视为城镇。这样,我国的城市社区实际上就是由城(市)和(城)镇两部分构成。在我国,推进城市化,不仅要实现人口与产业向“城(市)”转移和集聚,而且要实现人口与产业向“(城)镇”转移和集聚,据此,中国的城市化就具体化为“城镇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等官方文献中关于“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实施城镇化战略”、“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等提法,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我国一些学者也比较认同这种提法。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著的《城市经济学》指出,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我国的建制镇也属于城市范畴,因此,我国计算城市水平的时候,是以城市和建制镇的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因而,在我国城市化也可以叫城镇化。
……
三是等同于“小城镇化”或“农村城镇化”。在这里,“城镇”不是合成词,而是专指建制市即“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县城关镇一般也是一个建制镇)和乡政府所在地为主体的集镇。在我国,建制镇是城市体系中规模和行政级别最小的一级,又是散布于广大农村地区、多数是农民集中和移居直接发展而来的,所以通常又被称作“小城镇”或“农村小城镇”。就我们所掌握的资料,中央和国家的文献从不在这个含义上使用“城镇化”这一概念。学术界在这个含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时,是用它来代替“城市化”,认为鉴于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出现过大量的“城市病”,中国农村人口特别庞大,中国的城市化不能靠发展城市来实现,而应在农村地区建立大量的小城镇,把广大农村人口转移到这些小城镇,所以在他们看来,中国的城市化就是也只能是“城镇化”①
这个分析试图厘清中国的“城镇化”一词的渊源,但第一、第二种含义其实也说明了“城镇化”与“城市化”是一回事,城镇化不过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而已。倒是第三种含义是中国特有的,反映了中国人试图优先发展小城镇的心态与做法。同时,为了避免误以为城市化就是“大城市化”,以免把发展方向误以为发展大城市,所以特意使用了“城镇化”,其意在于主要发展中小城镇,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发展小城镇。难怪有人在向西方世界说清中国的这种发展概念时,完全抛开了原来的urbanization,而试图杜撰几个新词。有人这样介绍,“中国的都市化可以从概念上分为截然不同的三个维度(Dimension):非农化(Deagriculturization)、集镇化(Townization)与城市化(Citization)”②
一个“urbanization'”演绎出了“城镇化”“城市化”“都市化”等多种译法。同时,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在英译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这样,同一来源的不同翻译术语就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再用英文来表达,相应变成urbanization,citification,metropolitanization.这真是跨文化交际中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
不过,诚如前面说过的,“urbanization'”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译成中文时,映村了当时西方国家的城市发展水平,而不是其本真含义,因此可以说,把它译成“都市化”和“城市化”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误译,准确的译法应该就是“城镇化”,表达的是与ruralization(乡土化)相反的一种社会发展状态。
因此,中文里的“城市化”“都市化”其实就是“城镇化”。所谓“都市化是一个过程,包括两个方面的变化。其一是人口从乡村向城市运动,并在都市中从事非农业的工作。其二是乡村生活方式向都市生活方式的转变,这包括价值观、态度和行为等方面。第一方面是强调人口的密度和经济职能,第二方面强调社会、心理和行为的因素。实质上这两方面是互动的”①。城镇化不仅仅是指乡村地区变成了城市地区,农村人口变成了城市人口,而且包括城市生活方式的扩展。
这样、在中国人的想象中,我们的城镇化、城市化和都市化,反过来居然产生了好多个同义词,如非农化、集镇化以urbanization,citification,metropolitanization.。笔者以为,这简直就是“无事生非”,把一种简单的城镇化现象无限复杂化,几乎让人迷失在思维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因此,本书坚持用原初意义上的城镇化,不去蹬这个词的迷魂阵。
学界认为,欧洲的城镇化大致有三次高潮。第一个高潮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古代城镇发展,第二个高潮是10一13世纪中世纪城镇和城市的兴起,第三个高潮就是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开始以来近现代城市的发展。②
美国经济史家简·德·弗里斯(Jan De Vries)认为,城市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中世纪是城镇萌芽阶段,城镇以军事、行政或宗教功能为主;1500一1800年是城镇巩固阶段,这一时期城镇的特点是从传统的政治宗教功能转向经济功能:自18世纪晚期起开始形成现代城市体系,经济文化活动逐渐成为城市重要功能。①
从全球范围来看,有人认为16世纪除俄国以外欧洲的城镇化率已达到了16%,城镇化虽然开始较早,但在持续了一段时间增长后,到18世纪,下降到13%左右。”不过,一般而言,广泛的城镇化是一个相对新近的现象,19世纪城市人口才缓慢增长,到1900年,全球的城镇化率大约只有15%。1950年,居住在城镇区域的人口比例为30%,到2014年,达到了54%。估计到2050年,居住在城镇区域的人口比例将会达到66%。但是,欧洲的城镇化水平比较高,到2014年,欧洲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比例达到了73%。③这一切告诉我们,不管我们承认还是不承认、喜欢还是不喜欢,今天的我们无疑生活在一个城镇化的社会、城镇化的世界里了。而这种城镇化社会,是从欧洲,从英国首先开始建立的。
3.城市地区、城镇建成区、都市区
20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深入发展,原有的城市、城镇、城镇化区都不足以反映英国城市发展的现状。英国在人口普查、人口统计、科学研究等工作中,不断探索新的术语来界定当时的城镇发展情况。城市地区、城镇建成区和都市区等都是当代英国人用来表达城镇发展情况的新术语。
按英国人口普查资料,传统上,城镇或城市是一个独立的建成区域,拥有足够的数量和多样的商店与服务,包括一个易于辨识出城镇特性的市场。它可能还有行政、商业、教育、娱乐等社会和公民职能,在许多情况下有证据表明其悠久的历史。它是当地交通网络的焦点,通常是工业所在地,也是周围地区的人的就业场所,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地方
但是,到20世纪晚期,城镇和城市在英国的状况更为复杂。独立的城镇已经发展合并成连续的建成区城,周边的附属中心已经发展成为郊区和卫星城镇。这个过程随着商业和零售园区的扩张而继续着。虽然有些历史悠久的城镇已经停滞不前、失去了城市功能,但更多的定居点迅速扩大到小城镇的规模。然而,它们都不在传统城市功能的范围。因此,需要新的术语来反映城镇发展的这种新情况。
一般而言,定义一个城镇或城市的一个明显的方法是划定行政边界这在1971年之前的英国人口普查中是可能的。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直到1974年地方政府重组之前,自治市、城镇区(Urban Districts)和乡村区(Rural Districts)之间的划分提供了大致的城乡分割依据。这种划分简单易行,但也存在严重的缺陷,划分的边界很少更新,往往不能反映城市地区扩大的现实。
20世纪70年代中期重组后建立的地方政府边界(通常在英格兰保留下来)不适合城市地区的定义,因为许多地区是有意规划的,目的是将城镇和周围的乡村合并为单一的行政单元。尽管威尔士的地方政府区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再次进行了重组,但新的单一制政府继续将城镇和乡村混合在一起。
城市地区(Urban Areas)这个术语,是1951年英国人口普查中出现的新用语。1951年人口普查后,在一份报告中第一次尝试定义城市地区和城市群。在1966年人口普查之后,英国住房和地方政府部(Ministry ofHousing and Local Government)提出了一份实际的城市地区分析报告。
城市地区人口普查旨在满足人们对城镇和城市的普遍兴趣,以及进行城市人口与其他地方人口的比较。通过对照1981年、1991年、2001年人口普查报告中的城市地区信息,可以看到城镇、城市和大城市群(largeurban agglomerations)的动态。
在20世纪70年代地方政府重组后,1981年的人口普查引人一种新方法一以“城市地区”为基本单元。即根据英国地形测量局(OrdnanceSurvey)测量图所显示的城市发展程度进行分析,不受行政边界限制,比较符合人口普查和环境部当时的需要,从而得出在国际上可以比较的统计数字。城市地区作为人口普查使用的常用术语和统计单元,表示至少20公颂的连绵建成区和至少1500个居民的地理单元,是不可逆转的城镇发展范围,而不是行政或其他单元。
这样,在1981年人口普查数据分析报告中,城市地区的数据为英国的每个城镇和城市提供了近100个关键的人口数据。换言之,1981年人口普查后,为了满足人们对可识别为城镇或城市而非行政区的地方的广泛兴趣,对城市地区进行了重新界定,确定了2231个城市地区。英国的一份专门报告涵盖了人口超过2万人的每一个城市地区,还提供了包括显示城市区域位置和广义边界的地图。
因此,可以通过1981年、1991年、2001年三份关于城市地区的普查报告来跟踪特定城镇、城市和更大的聚集点的动态。
1981年和1991年的普查报告使用了建筑砖法(building brickapproach)来确定城市地区,特别是那些人口少于20OO人的地方。但适合城市土地边界的方法通常是纳入较大的列举区(Enumeration Districts),纳入的截止点是4个或4个以上的列举区的全部或部分,故而对小城市地区土地边界的确定就不那么精确。因此,将人口普查中1981年至2001年人口不足2000人的任何城市地区的数字进行比较是不可取的,而对人口不足5000人的地区进行比较则应谨慎。①
这里,以201年大伦敦城市地区(Greater London Urban Area)和大复彻斯特城市地区(Greater Manchester Urban Area.为例(见表I),展示其各自包含的范围,也同时把相美的地名申英文名称均列出,方便后面的研究工作。
表I大伦和大曼彻斯特城市地区的范围①
城市地区 城市(中文) 城市(英文) 人口/人
班斯特德/泰德沃斯 Banstead/Tadworth 38664
巴金一达格南 Barking and Dagenham163944
巴尼特 Barnet 314019
贝克斯利 Bexley 211802
布伦特 Brent 263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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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罗姆利 Bromley 280305
卡姆登 Camden 198020
凯特汉姆一华林汉Caterham and Warlingham31649
切森特 Cheshunt 55275
大伦敦城市地区 克洛伊登
(人口8278251人) Croydon 316283
达特福德 Dartford 56818
伊灵 Ealing 300948
埃格姆 Egham 27666
恩菲尔德 Enfield 273203埃普森一尤厄尔 Epsom and Ewell 64493伊舍/牟勒斯 Esher/Molesey 50344格雷夫森德 Gravesend 53045格林威治 Greenwich 219263哈克尼 Hackney汉默史密斯一富勒姆 202824
Hammersmith and Fulham165242
续表
城市(中文) 城市(英文) 人口/人
城市地区 216507
哈林盖 Haringey
哈罗 Harrow
luck,英语单词,名词、动词,作名词时意为"运气;幸运;带来好运的东西,人名;(德、瑞典)卢克;(英)勒克;(法)吕克",作动词时意为"靠运气,走运;凑巧碰上"。双语例句Butifnot,youareoutofluck.但如果不是,你就没那么幸。
Havering 223193哈弗灵 83118赫默尔享普斯特德 Hemel Hempstead
希灵登 Hillingdon 242755
霍兹登 Hoddesdon
Hounslow 212341
豪恩斯洛
Islington 175797
伊斯灵顿
肯辛顿一切尔西 Kensington and Chelsea158439
泰晤士畔金斯敦 Kingston upon Thames
Lambeth 267785
朗伯斯
Leatherhead 42885
莱瑟黑德
Lewisham 248922
刘易舍姆
劳顿 Loughton 41078大伦敦城市地区 187908(人口8278251人) 莫顿 Merton
Newham 243891
纽汉 23457
诺思弗利特 Northfleet
雷德布里奇 Redbridge 240796
泰晤士河畔里士满Richmond upon Thames172335
萨瑟克 Southwark
斯坦斯 Staines
Sunbury 27415
森伯里
Sutton 177796萨顿
陶尔哈姆莱茨 Tower Hamlets 196106
Waltham Forest 218341沃尔瑟姆福雷斯特
Walton and Weybridge52890沃顿一威布里治
Wandsworth 259881旺兹沃思
沃特福德 Watford 120960
续表
奥特林厄姆 Altrincham 40695
阿什顿安德莱恩 Ashton-under-Lyne43236
阿瑟顿 Atherton 20302
博尔顿 Bolton 139403
布雷德贝里-罗密利 Bredbury and Romiley28167
布罗姆利克罗斯/布拉德肖Bromley Cross/Bradshaw22747
伯里 Bury 60718
查德顿 Chadderton 33001
奇德尔-加特利 Cheadle and Gatley57507
丹顿(坦姆赛德) Denton (Tameside) 26866
德罗伊尔斯登 Droylsden 23172埃克尔斯大曼彻斯特城市 Eccles 36610地区(人口 费士沃斯 Failsworth
2244931人) 20007法恩沃斯 Farnworth
黑兹尔格拉夫-布拉姆霍尔 25264
Hazel Grove and Bramhall
海伍德 38724
Heywood欣德利 28024
Hindley海德 23457
Hyde利镇 31253
曼彻斯特 Leigh 43006
米德尔顿 Manchester 394269
奥尔德姆 Middleton 45314
普雷斯特维奇 Oldham 103544
拉德克利夫 Prestwich 31693
洛奇代尔 Radcliffe 34239
罗伊顿 Rochdale 95796Royton 22238
续表城市(英文) 人口/人
城市地区 城市(中文)
Sale 55234塞尔
Salford 72750索尔福德
Stalybridge 22568斯达布里奇 136082斯托克波特 Stockport
42103斯特雷德福德 Stretford
大曼彻斯特城市 Swinton and Pendlcbury41347
地区(人口 斯温顿-彭德尔伯里
Tyldesley 34022
2244931人) 蒂尔兹利
Urmston 40964
厄姆斯顿
Walkden 36218
沃克登
Whitefield 23284
怀特菲尔德 34087
威尔姆斯洛/奥尔德里埃奇Wilmslow/Alderley Edge
2011年人口普查中,英国国家统计局使用了“城镇建成区”(Built-upUrban Area)这个城市地区新术语,有时直接简称为“建成区”(Built-upArea)来代替城镇区。建成区是“不可恢复的城市特性”的土地,也就是一个村庄、城镇或城市的特征。建成区指不少于20公顷的建成区域面积。任何相距不到200米的建成区都算在同一个建成区里。其中,城镇建成区指的是拥有1万人及以上人口的城镇区域。
虽然许多建成区与当地的城市同名,其所代表的区域却不一样。城镇建成区的边界代表了建成环境,而无关乎行政管理的边界。因此,在21世纪的相关区域与数据中,就包括了城镇建成区、大都市、地方当局管辖区。由此,后面的研究中出现的数据差异,可能就是由于其包括的空间范围不同。
在比较各次不同的人口普查数据时,其地理范围虽然基本相同,但也有微调。比如说,南汉普郡城镇建成区就包括了2001年人口普查时的三个不同的区域——南安普敦、朴次茅斯、洛克斯希思/伯塞尔登/怀特利。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连接在一起的区域,会在2011年数据中界定为城镇建成区分区(Built-up Area Sub-divisions)(见表Ⅱ)。
表Ⅱ2011年人口普查城镇建成区、分区、中心城市列表①
城镇建成区人口/人 主要分区 中心城市
伦敦各自治市
赫默尔亨普斯特德
沃特福德
大伦敦建成区 9787426 里卧沃金 伦敦
利 哈洛
圣奥尔本斯
布拉克内尔
曼彻斯特
索尔福德
博尔顿
斯托克波特
大曼彻斯特建成区2553379 奥尔德姆 曼彻斯特洛奇代尔
伯里电普口
特拉福德
泰姆塞德
伯明翰
伍尔弗汉普顿
西米德兰建成区2440986 西布罗姆维奇
达德利 伯明翰
沃尔萨尔
索利哈尔
利兹
布莱德福德
西约克郡建成区1777934 韦克菲尔德
哈德斯菲尔德 利兹
迪尤斯伯里 布莱德福德
基思利
哈利法克斯
大格拉斯哥建成区1209143 格拉斯哥
佩斯利 格拉斯哥克莱德班克
续表人口/人 主要分区 中心城市城镇建成区
利物浦
布特尔
里瑟兰 利物浦
利物浦建成区864122 克罗斯比 伯肯海德
普雷斯科特
圣海伦斯
阿什顿因马克菲尔
南安普敦
朴次茅斯
伊斯特利 南安普敦南安普敦建成区855569 戈斯波特 朴次茅斯
费勒姆
哈凡特
霍恩丁
纽卡斯尔
盖茨黑德
南希尔兹 纽卡斯尔
774891 泰恩茅斯 桑德兰泰恩塞德建成区 沃尔森德
惠特利湾
贾罗
诺丁汉
比斯顿
卡尔顿 诺丁汉诺丁汉建成区 729977 西布里奇福德 德比
伊肯斯顿
哈克诺
谢菲尔德
谢菲尔德建成区 685368 罗瑟勒姆 谢菲尔德
劳玛什
布里斯托尔
菲尔顿
皮尔
弗兰姆普敦科特罗 布里斯托尔布里斯托尔建成区617280 金斯伍德
沃姆利
曼戈托菲尔德
温特伯恩
续表城镇建成区 人口/人 主要分区 中心城市莱斯特
威格斯顿
奥德比
赛斯顿莱斯特建成区 508916 布莱比 莱斯特
伯斯托尔
纳伯勒
恩德比
在英国国家统计数据里,还有一个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的概念。它指的是通勤圈(上下班)范围,即一个地区75%以上的常住劳动力在该地区工作,在该地区工作的人中至少75%也居住在该地区。这个都市区范围要比城镇建成区更大,如2001年伦敦都市区人口为1370.9万人,这个都市区包括了大伦敦以及周边更多的城镇。从表Ⅲ可以看出,伦敦都市区除了大伦敦外,还包括了伦敦周围许多的城镇和城市,既有20多万人口的城市,也有只有2万人左右的小城镇。
只能肯定这绝不是德语 好像是荷兰语 大意如下:这是无线的,可以快速方便的使用 材料是高密度树脂 既安全又防水 在天黑时能自动打开 ???6小时 使用时间取决于和受阳时间 明亮LED白光灯 使用1.2伏镍氢充电电池 也可使。
表Ⅲ2001年伦敦都市区所包含的城镇单元人口列表①名称 人口/万人伦敦 名称826.5 人口/万人
索森德 海威科姆29.1 10.0
查塔姆 克劳利
卢顿一邓斯特布尔 23.1 9.9
21.6 布拉克内尔-阿斯科特
雷丁 9.6
21.6 哈洛
奥尔德肖特一法恩伯勒 切姆斯福德 8.7
巴西尔登 12.4 赫默尔亨普斯特德
梅德斯通 6.8
斯劳 11.3
梅登黑德 6.5
续表人口/万人 名称 人口/万人
名称 5.5 毕晓普斯托福德 3.1
贝辛斯托克 4.9 莱奇沃思 2.8
艾尔斯伯里 4.9 霍舍姆 2.7
斯蒂夫尼奇 4.2 东格林斯特德 2.6
锡廷伯恩 4.2 伯吉斯希尔 2.4
沃金厄姆 塞文欧克斯 2.4
坦布里奇韦尔斯 3.9
海沃兹希思 2.2
桑德赫斯特一亚特利3.7
希钦 2.1
吉尔福德 3.4
汤布里奇 2.0
温莎 3.3
在学术界,学者们也一直在对城市发展现象进行探索与界定,其中城市群(Conurbation)和巨型城市区域就属于这一类。Conurbation也译成“组合城市”“城镇集聚区”或“集合都市”,是指多个邻接的都市随着都市规模的扩大,跨过行政区划的界限发展为一个大型都市区的状态。1915年,:英国人帕特里克·格迪斯(Patrick Geddes.在《进化中的城市一一城市规划与城市研究导论》①中提出这一概念。他是西方区域综合研究和区域规划的创始人。格迪斯提出的区域规划概念,超越了以传统的城市界限分析聚落的模式和区域的经济背景,把自然地域作为规划的基本骨架。正是他提出了将很多城镇结合起来构成巨大的城市群的观点,有人把这种观点看作城市群概念的雏形。格迪斯认为当时英国已有7个这样的集合城市区,另外法国的大巴黎,德国的柏林-鲁尔区以及美国的匹兹堡、芝加哥、纽约等地区亦已形成集合城市区。
巨型城市区域(Mega-city Region,MCR)及多中心大都市(PolycentricMetropolis)概念是英国学者彼得·霍尔(Peter Hall)提出的,他长期研究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在欧盟委员会的资助下,他的研究团队对欧洲的个巨型城市区域进行了分析,并于2006年出版了研究成果《多中心大都市一来自欧洲巨型城市区域的经验》①。研究认为,欧洲已经有8个巨型城市区域,即英格兰东南部地区、荷兰兰斯塔德地区、德国莱茵-鲁尔地区和莱茵一美因地区、比利时中部地区、法国大巴黎地区、瑞士北部地区和爱尔兰都柏林地区。这些巨型城市区域或多中心大都市一般包括10一50个城市,其中以1个或多个较大的城市为中心。它们在地理和功能上紧密相连,有着复杂的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网络互联互通。英格兰东南部地区以大伦敦为中心,属于一种首位城市发展推动的巨型城市区域或多中心大都市。②
从堡、自治市、城镇、城市,到城市地区、城镇建成区和都市区、集合城市、巨型城市区域……一系列的城市概念与范围既反映了英国城镇本身的发展历程,也反映了城镇的概念是与时俱进的。因此,这也导致了研究中同一个城市同一年份的人口、面积与人口密度会有差异,原因就在于各统计使用的边界不同,如伦敦可能指伦敦城市地区、伦敦都市区、大伦敦、伦敦郡、伦敦城等不一而足。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