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英语考试时间,中考英语时间分配120分钟

5月8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中招委,各有关招生学校:现将《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5月8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

关于印发

《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中招委,各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

(一)报名

中考英语口语考试时间4月13 日-14 日。初中毕业考试(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简称“中考”,是检验初中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中国将这几科考。

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3〕2号)执行。

(二)考试

1.统考科目

初三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英语考试时长2小时。各地区可能存在不同,应以当地具体情况为准。中考英语会提前半个小时入场,先有试听,所以英语听力有足够的时间。初三英语试卷由两部分组分,分别是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正式。

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开卷),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实行合卷考试。

2.考试分值

2022年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考试具体时间是10月29号。具体考试时间:科目一《综合素质》是在早上9点~12点这段时间进行。科目二《教保知识与能力》是在下午13点~15点这段时间进行考试。科目三《英语学科知识》是在下午16点~1。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

地理和生物是否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由各设区市自主确定。

3.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根据查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显示,2023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测试将于5月13日—14日开考,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英语听说测试设8场,场次2场,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分。上海,简称“沪”,别称“申”,是。

4.体育与健康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3〕2号)要求执行。

5.专业加试

所有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普通中专学校原则上不组织专业加试和面试,凡需组织专业加试和面试的院校,须将专业加试和面试实施方案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6.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7.考试组织

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安检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向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三)评卷

评卷工作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协调本辖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严格执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成立综合阅卷组、学科阅卷组和质检组,组织试评,并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抽检复核制度,确保评卷质量。

(四)录取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师范定向类

(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联审,并向社会公示。

(3)各设区市要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明确需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已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

(4)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男女性别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申报招生计划,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2.普通高中类

初中英语考试时间

(1)坚持属地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高校附属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对过去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区)招生的公民办学校,要继续大幅度压减跨县(区)招生数量,确保到2024年清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现属地招生。

(5)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督促指导所有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没有平台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

(6)坚决杜绝“掐尖”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测试、“密考”、“八升九”等名义组织学生进行升学考试,严禁以“直升班”、“实验班”等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提前到高中学校就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对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但未完成学籍转接的考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中“人籍一致”的规定,须提供学籍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学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学籍转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录取学生并告知其回学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学籍所在地教育部门不得为这类学生填报志愿和录取设置障碍。坚决防止学校变相“掐尖”招生,禁止“中考移民”。

(7)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中职类

(1)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区)或分校下达。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取得中考报名序号。

(2)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5)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五年制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录取至五年制高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23年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6)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五)有关优惠政策规定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录取改革试点县(区)的考试与招生

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监督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考试。

(一)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赣教基〔2020〕44号)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导初中学校做好评价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落实普职协调发展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各地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和本地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量等,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现状,实现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协调发展。要逐校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要从严控制、逐步调减计划,使学校保持适度规模。

(三)明确招生管理责任,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范有序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区)实施”的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要层层落实考试招生管理责任,依据本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环节。各地要强化监管责任制,保证全程、全方位监管,在考试组织、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关键环节做到精准监管。

(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地要健全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遵循报名、考试、评卷、录取数据安全和考生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落实相关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提升防入侵、防泄漏、防滥用、防窃取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各地要不断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公开,积极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要广泛深入做好宣传,要印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招生相关宣传材料,张贴至每所初中学校、每个初三毕业班级。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政策,引导广大考生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并帮助孩子理性确立成长目标。

023年英语听说机考共进行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将于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进行;第二次考试将于2023年4月2日进行。初中学考英语科目总分值为100分,其中60分为笔试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听力口语考试与。

(六)严肃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

按照隶属关系,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上一篇 2023年04月24 01:31
下一篇 2023年04月12 13:38

相关推荐

关注微信